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现启动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重大专项旗舰项目(自由申报部分)申报工作(申报指南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含)。
(二)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对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各单位自筹经费比例应与所获得财政资金比例相适配);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鼓励项目所在地市联合资助。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
(四)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
(五)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六)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八)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所涉科学研究和医疗活动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用账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查看具体指南文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厅审核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
(二)指南文件仅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不得转载发布。
(三)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由专业机构另行通知提交。
(四)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评审及立项说明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并进行技术就绪度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评估:
(一)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本专项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3~6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一般应达到7~9级,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技术就绪度标准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
(二)查重及技术先进性分析。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照科技部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与广东省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查重和先进性等分析。
(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研究成果一般应有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见附件3)的有关要求,加强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提出项目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勿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
(四)立项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出库支持,结合项目进展分阶段拨付财政资金。
(五)本指南中采取“竞争择优”方式的同一申报方向(或项目),如有效申报数量不足3家,将视为竞争性不足,不进入评审评议环节,并不予立项;有效申报数量达3家及以上的,经评审评议后,原则上只立项支持1项(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在评审结果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予以并行支持。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8月26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日17:00。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省科技厅产学研结合处(专题业务咨询):
田文颖、林兴浩、何盛亚,020-83163271、83163237。
(二)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
020-83163930、83163338。
(三)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业务咨询):
020-83163834。
附件:(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查看)
1.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重大专项旗舰项目申报指南(自由申报部分)
2.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
3.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
省科技厅
2023年7月25日
l 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4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3-06-26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4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查看申报指南材料。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预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于7月28日16:00前将预申报书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至省科技厅,“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于7月24日16:00前将预申报书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至省科技厅。请注意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时间,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
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专业机构咨询电话
1.“氢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2。
2.“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1、68207706。
3.“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8。
4.“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咨询电话
李为民,020-83163644。
省科技厅
2023年6月23日
l 九、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多模态网络与通信”等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6-05 发布单位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多模态网络与通信”“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高性能计算”“信息光子技术”“微纳电子技术”“区块链”等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查看申报指南材料。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预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预申报书,并于7月6日16:00前将预申报书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至省科技厅。请注意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时间,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
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专业机构咨询电话
1.“多模态网络与通信”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57。
2.“信息光子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10。
3.“微纳电子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10。
4.“区块链”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8234、68207781。
5.“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6。
6.“高性能计算”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335570。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咨询电话
“多模态网络与通信”“信息光子技术”“微纳电子技术”“区块链”重点专项咨询电话:匡韧、郭秀强,020-83163971、83163874。
“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高性能计算”重点专项咨询电话:李传印、吴蕾,020-83163871、83163972。
省科技厅
2023年5月19日
l 十、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2-24 发布单位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有关部署安排,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建议遴选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联合基金的实施内容,应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前端科学问题以及前沿科学问题,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进行凝练。指南建议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 科学性。应围绕广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内容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二) 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三) 包容性。研究方向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且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四) 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广东省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五) 安全性。指南建议需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
二、征集要求
(一)本次指南建议按照资助强度260万元/项(直接费用)、实施期限4年进行征集。
(二)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广东省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并在202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有过获批立项。推荐单位应结合自身学科优势,高质量推荐指南建议内容,注重人才梯度的培养衔接,积极推荐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提出的建议。原则上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支持个人单独报送。
(三)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至少2项面上项目或1项面上以上类型项目的经历,或有承担省级基础研究重点以上项目的经历,并符合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
(四)支持由科技界和产业界共同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指南建议。
(五)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
1.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可报送1项指南建议;2022年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每超过20项可增加报送1项指南建议。此类上限为10项。
2.国家实验室可增加报送3项(不含国家实验室分基地);广东省实验室可增加报送2项;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部)的依托单位可增加报送1项。该点与第一点限项可叠加累计。
3.同一单位同一领域报送的建议不超过5项。
三、指南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请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二)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线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3月15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紧组织遴选并认真审核报送,如超限项推荐,将予以退回。
联系人及电话:马建强,020-83163885
附件:1.区域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征集表
省科技厅
2023年2月17日
